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1********08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0973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7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事项 一、被申请执行人范伟支付申请执行人徐焯佳款项41150元及利息12043.23元(以4115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4月9日)二、支付加倍债务利息(以44150元为基数,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次日(2019年12月20日)起算计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4月9日)三、被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律师费3000元。四、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一至三项暂共计56193.2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