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明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81********2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刑初119号(2019)粤20刑终470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6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处被告人黄明旭罚金人民币100000元;2、责令被告人黄明旭退赔被害人林锦华人民币347000元;退赔被害人张杰人民币85959元;退赔被害人潘利平人民币80000元;退赔被害人曹琴燕人民币50000元;退赔被害人钟元光人民币40000元;退赔被害人张恒人民币54000元;退赔被害人胡明利人民币70000元;退赔被害人刘常东人民币50000元;退赔被害人杨保彦人民币55000元;退赔被害人谢孝廷人民币40000元。(合计: 9719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