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单超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12********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2刑初81号 |
案号 |
(2020)苏0312执17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单超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单超梵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被害人陈项春玥、焦玉海、宋信雪、祁帅臣、周伟男、杜文杰的经济损失。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