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九江市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57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428民初1754号
案号
(2018)赣0428执10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都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九江市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九江物流中心保证金25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32794(自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期后利息自2018年7月16日按年利率6%的标准另行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745.5元,由被告九江市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4443元,由原告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九江物流中心负担6302.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都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10-19
发布时间
2019-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朗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28705787552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都昌镇都蔡路五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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