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九江市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5787****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赣0403执10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吴捷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赵樑借款2954059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借款2954059元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还清日止的利息。二、被告九江市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一项被告吴捷所欠原告赵樑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150元减半收取30575元,由被告吴捷、九江市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9-06 |
发布时间 |
2017-09-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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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朗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8705787552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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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都昌镇都蔡路五公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