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费勇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03********2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03民初668号 |
案号 |
(2020)湘0603执1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岳阳缤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费勇名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二、被告费勇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岳阳缤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租金218259元。三、驳回原告岳阳缤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6220元,减半收取3110元,由原告岳阳缤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1030元,由被告费勇名承担20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