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庆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23********28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830民初1449号
案号
(2020)晋0830执2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芮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双全、杨庆荣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陈瑞雪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分5厘,自2019年5月21日起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被告杨庆荣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陈瑞雪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分5厘,自2019年5月11日起计算止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900元,被告李双全承担1175元,被告杨庆荣承担17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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