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艳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5********20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4民初2798号
案号
(2020)晋1024执4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卫卫、高艳艳共同分期偿还原告范小末借款4万元(自2019年11月起,每月28日前偿还1500元,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如二被告未按期按额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原告范小末可就二被告剩余未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被告刘卫卫、高艳艳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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