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宽城玉山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7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83民初2795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恢23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迁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1、被告迁安市顺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行借款1895万元及利息(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5月8日按年利率4.785%,2018年5月9日至还清之日按年利率7.1775%);二、被告陈国有、常晓利、陈爱国、陈爱荣、宽城玉山矿业有限公司、迁安市马兰庄镇兴云铁选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967元,减半收取67984元,由被告迁安市顺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华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77727837890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汤道河镇李家窝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