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526********1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茂电法刑初字第427号 |
案号 |
(2020)粤0904执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限被告人李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天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显炉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5380.04元(包括医疗费5517.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误工费5027.52元、护理费1885.32元、交通费1000元、鉴定费1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时间 |
2020-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