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323********12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323民初2781号
案号
(2020)宁0323执5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建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王振民借款本金20000元;二、被告徐建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振民借款利息14000元。三、案件受理费6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25元,由被告徐建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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