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剑兴锂电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44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823民初1888号
案号
(2020)川0823执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剑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事项:一、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货款48127.00元及利息 4013.26元(按照年利率4.75%,暂计算至2020年3月30日),被申请人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货款139070.20元及利息11596.91元(按照年利率4.75%,暂计算至2020年3月30日),被申请人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2154.00元;四、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上述金额共计202807.37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川0823民初1888号】,业经剑阁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2日作出调解书。现调解书已生效,被申请人未按时履行按照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剑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罗雄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23064492657D
登记机关
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
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拐枣坝(剑门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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