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03********4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111民初9643号 |
案号 |
(2020)皖0111执5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立即冻结被申请人王磊、高梅银行帐户上存款42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二、立即查封申请人张毅名下位于合经区翠微路北、宝塔路西朝霞园14幢502室的担保房产一套(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91097号)。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