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64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91民初4580号 |
案号 |
(2020)苏0391执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徐州市彭城钢管有限公司支付欠款3741059.15元,同时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自2019年1月24日至欠款还清时止的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息1.5%计算)。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2115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1057.5元(原告已预付),保全费5000元,合计26057.5元,由被告徐州6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负担(与上述判项一并履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发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12136484585U |
登记机关 |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徐州市铜山区长兴路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