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睢宁县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59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民终5636号
案号
(2020)苏0324执6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2018)苏0324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二、睢宁县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宝厦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利息及违约金等22477966元【与镇江市京口华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2014)镇民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向宝厦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给付义务金额之和,不超过该判决确定的给付金额】。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09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82095元,由睢宁县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4190元,由睢宁县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金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24785967229Q
登记机关
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睢宁县睢城镇岗头村徐宁路南侧(粮食局汽车队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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