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02********8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02民初5102号 |
案号 |
(2020)湘0602执2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易明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boss信用卡透支本金6.5万元并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7月8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被告易明承担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支付原告为催讨借款的律师费用1000元;以上一、二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三、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998元,由被告易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8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