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29********1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927民初142号 |
案号 |
(2020)晋0927执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神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张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3796。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神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