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天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02********2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4民初2350号
案号
(2020)晋1024执4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洪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邱天亮分期归还原告张春梅货款54358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1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24358元);二、如被告邱天亮未按期按额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原告张春梅可就被告剩余未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0元,由被告邱天亮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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