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381********78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3民终107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粤5381执3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黄灿锋、崔杰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152613元给张华平。二、驳回张华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受理费9787元,由黄灿锋、崔杰负担4288元,由张华平负担5499元。二审诉讼费3352元(上诉人刘永雄已预交),由被上诉人张华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定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3-02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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