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万邦餐具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49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1民初107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971执87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1208612155】。一、被告东莞市万邦餐具制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东粤富纸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342.5元;二、被告东莞市万邦餐具制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东粤富纸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5342.5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3%的标准,从2019年5月9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东莞市万邦餐具制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广东粤富纸品有限公司律师费3000元。四、被告莫秀娥对第一、二、三判项的债务向原告广东粤富纸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3.06元(已由原告预交),应由被告东莞市万邦餐具制品有限公司、莫秀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莫秀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314951909T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桥头镇田新社区中兴路(第二工业区)17号E栋一楼B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