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艾冬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13********04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113民初2378号
案号
(2020)黔0113执恢1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阳鑫程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艾冬菊欠原告王松借款本息共计2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归还5万元,于2019年2月28日前归还5万,于2019年5月30日前归还10万元;二、如被告贵阳鑫程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艾冬菊未按以上时间及金额履行,原告王松有权对所有未付本息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王松放弃要求被告王海涛、程卫虹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四、案件受理费52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600元,由被告贵阳鑫程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艾冬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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