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83********04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003民初394号 |
案号 |
(2020)鄂1003执4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昌娥、李炎林、雷鸣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借款本金285305.64元及从逾期还款之日起至2017年4月7日的利息19210.95元、罚息13632.63元,并自2017年4月8日以本金285305.64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年利率15.88%加收50%计付罚息至还款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