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臧丽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3********43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24374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9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广东汇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偿代偿款本金45833元,利息3824.64元;2、违约金12838元(45833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3月22日开始,暂计至 2020年5月20日,实际应计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3、律师费3000元;4、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8元(以45833元为基数,以利率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从2020年5月15日开始,暂计至 2020年5月20日);5、返还案件受理费1243元。以上合计共66786.6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