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桐城市龙图纺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20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881民初585号
案号
(2020)皖0881执恢5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桐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桐城市龙图纺织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渡支行借款本金700000元及利息404365.5元,合计1104365.5元。2019年1月3日后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年利率14.58%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二、原告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渡支行对被告包春梅所有的位于桐城市新渡镇政府广场南侧土地使用权<桐国用(08)第1460号>及房产<桐房地权证2010字第0602036899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39元,减半收取7370元,由被告桐城市龙图纺织有限公司、包春梅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包章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81559206675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镇政府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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