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雪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0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28239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10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加工款本金165000元及利息(以加工款16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31日起至全部加工款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现暂计至2020年6月20日为4269.4元); 2.被申请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4000元案件受理费。 上述款项暂合计人民币173269.4元(大写为壹拾柒万叁仟贰佰陆拾玖圆肆角)。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