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井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803********06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803民初655号 |
案号 |
(2020)冀0803执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赵井龙偿还原告徐永国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1000.00元,给付方式:1、于2019年4月30日前给付1000.00元;2、于2019年6月7日给付5000.00元;3、余款5000.00元于2019年9月13日前全部付清;二、如被告赵井龙未按时履行上述第一款任何一期的给付义务,则原告徐永国可以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徐永国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