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艳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1********03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902民初4428号
案号
(2020)鲁0902执10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杨新华、郑艳荣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0763元;并支付利息、复利、罚息(利息、复利、罚息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及计算方法,计算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2、申请人对抵押的被申请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鲁j3f597宝骏牌轿车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申请人支付律师代理费1969元,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27
发布时间
2020-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