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8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03执1509号 |
案号 |
(2020)皖0103执恢8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6)皖0103民初5497号民事判决,即驳回安徽天彤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安徽天彤贸易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113912.78;三、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安徽天彤贸易有限公司律师费9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驳回安徽天彤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78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4580元,由安徽天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400元,由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1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78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180元,安徽天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200元,由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980元。本判决为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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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化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2760800617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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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合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