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3********4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11民初643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苏0311执9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祁刚、李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5397.65,利息、罚息、复利62862.12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8年10月10日,自2018年10月11日起,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蒋波对被告祁刚、李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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