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向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400********1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003民初1826号 |
案号 |
(2020)鄂1003执4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向华、张向蓉向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441464.56元及逾期利息。二、被告深圳市华容荣恒科技有限公司、荆州市双美机械有限公司、向志军对上述第一项判项中的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