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1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12民初1516号
案号
(2020)苏0312执2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朱敬波借款39500元及违约金(以39500元为本金,自2020年1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20000元为限)。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3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19
发布时间
2020-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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