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01********0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03民初1368号 |
案号 |
(2020)皖1503执1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夏磊、叶同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刘行义借款本金137550元并自2020年3月27日起按照月利率1.5%计算利息至本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为1650元,由被告夏磊、叶同禄...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