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怀宁县源友管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5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802民初666号
案号
(2017)皖08执1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曹新节欠原告汪善超借款本金1280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10月18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于2017年3月26日前还5000000元,于2017年3月29日前还清借款7800000元和全部借款利息。二、被告怀宁县源友管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曹新节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上述欠款若有任一笔未按时偿还,原告汪善超则有权对被告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98600元减半收取49300元,由被告曹新节、怀宁县源友管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已缓交至执行阶段,被告在案件执行时直接缴纳至本院或扣划)。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7-09-13
发布时间
2017-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曹新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22595711142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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