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怀宁县源友管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5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201号
案号
(2015)宜执字第001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庆市春水农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3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代偿款1751000元及自2014年5月21日起至此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二、被告胡春水、叶贵平、曹新节、怀宁县源友管业有限公司、安庆市源友管业有限公司、汪志锋、黄满云、安庆市绿色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对其他双方别无争议。本案受理费20559元,减半收取为10279.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279.50元,由被告安庆市春水农业有限公司、胡春水、叶贵平、曹新节、怀宁县源友管业有限公司、安庆市源友管业有限公司、汪志锋、黄满云、安庆市绿色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5-04-13
发布时间
2015-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曹新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22595711142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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