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802********0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802民初3297号 |
案号 |
(2020)冀0802执9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杨淑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64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1月30日起按月利率7.666667‰计算,如2019年11月30日仍未付清,则自该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算利息。2、被告孙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0755.00元,由二被告连带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