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瑞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03********30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晋1082民初421号
案号
(2020)晋1082执1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陈康乐、董瑞荣于2019年8月8日前偿还原告晋小黄借款30000元,余款40000元在2020年2月8日前还清。2、如被告陈康乐、董瑞荣到期不能偿还,自愿从2017年8月22日起按年利率24%承担剩余款项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用减半收取1350元 ,由被告陈康乐、董瑞荣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5-12
发布时间
2020-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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