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7********12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82民初623号 |
案号 |
(2020)晋1082执3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昕归还原告闫建忠128000元,被告于2020年6月8日当即偿还原告19000元;剩余109000元,分6期偿还,从2020年7月起到2020年11月每月25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9000元。一次性了结此纠纷;二、若被告王昕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即可一次性申请被告支付剩余未还本金及利息(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案件受理费2860元,调解减半收取1430元,由被告王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