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永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826********0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826民初1369号 |
案号 |
(2020)晋0826执5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永国对自己名下的三笔借款(2005年12月25日12000元、2008年6月12日20000元、2009年9月24日50000元)和亓红燕名下的一笔借款(2009年9月24日10000元)承担还款责任,从2018年12月开始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2000元;如未能及时按约清偿,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本金及利息;二、双方再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