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04********08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1410号 |
案号 |
(2020)宁0104执25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漫志龙、徐红欠付原告池秀芳借款本金715835元、利息70000元,合计785835元。被告漫志龙、徐红自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每月8日前偿还原告池秀芳9344元,下剩借款本息自2021年1月起每月1日前偿还原告池秀芳13000元,按月偿还,直至还清为止。如被告漫志龙、徐红有任意一期逾期偿还,原告池秀芳可就下剩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3904元,已减半收取6952元,由被告漫志龙、徐红负担(此款原告池秀芳已预交,被告漫志龙、徐红于2020年4月8日前支付给原告池秀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