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应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126********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622民初941号 |
案号 |
(2020)晋0622执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安应峰向五原告支付赔偿金174695.45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县支公司向五原告支付保险赔偿金20000元;泰山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肥乡支公司向五原告支付保险赔偿金476260.6元。案件受理费14508(缓交1200),减半收取7254元,由被告泰山财保肥乡公司负担3192元、被告人民财保应县公司负担1400元、被告安应峰负担1331元,五原告负担133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