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04********10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04民初25124号
案号
(2020)粤0604执146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理赔款42367.53元;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费4338.67元;三、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46706.2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从2018年9月15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57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27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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