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实(福建)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5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9民初158号 |
案号 |
(2019)闽0981执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实(福建)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明策伟华有限公司30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11月2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7.8%计算); 二、原告明策伟华有限公司有权在最高额4370000元的范围内以被告陈永全、周幼颖提供的陈永全名下坐落于福安市城南街道世纪天元1层105号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他项权证号:安房他证福安字第0020142520号)。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被告郭卫建、陈爱清应对被告中实(福建)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2-19 |
发布时间 |
2019-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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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卫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8178454411X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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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福安市赛岐镇虹桥南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