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81********0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2071民初25027号
案号
(2020)粤2071执79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清偿借款本金48666.67元及利息(以48666.67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4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申请之日为19044.89元);2、返还律师费8000元,保险费2000元;3、请求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计至申请之日为119.23元;4、支付案件受理费1675.96元,财产保全费977元;以上暂合计约人民币80483.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15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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