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24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03民初8620号 |
案号 |
(2019)皖0103执1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合肥世鹏商贸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2399604.72元、利息56636.85元、罚息4366.37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8年8月22日,之后按合同约定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合肥世鹏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律师代理费7000元;(3)代世鹏、王群、合肥信德米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中被执行人合肥世鹏商贸有限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1331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272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时间 |
2019-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