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沛县盛源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82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22民初5456号 |
案号 |
(2020)苏0322执12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军明、沛县盛源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聂影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以2000000元为本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年利率4.6%自2018年9月14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5案件受理费228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8400元,由被告李军明、沛县盛源矿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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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22768296208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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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沛县张寨镇位老家封辛庄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