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兆森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4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1973民初1771号 |
案号 |
(2020)粤1973执78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1810110926686619154】。1、被告东莞市兆森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裕金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的占有使用费合计150936元;2、被告东莞市兆森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裕金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垫付的费用合计145212.91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428.29元,被告东莞市兆森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74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吴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浸校塘工业区创业路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