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庐南建设投资千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5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02民初5399号 |
案号 |
(2020)皖0102执25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千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肥国力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505881.15元和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1505881.15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计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以及诉讼费用20000元;二、陈义洲对安徽千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驳回合肥国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810元,由合肥国力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5090元,由安徽千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陈义洲共同负担20720元;公告费800元,由安徽千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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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魏则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584583296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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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巢湖路81号603、6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