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3********30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82民初432号 |
案号 |
(2020)晋1082执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张建珍、朱颖慧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9052.41元、利息1304.36元及逾期利息(以79052.4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7月25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实际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周婕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2元,由被告张建珍、朱颖慧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