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4********40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2民初3651号 |
案号 |
(2020)粤2072执20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09602650】。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住院伙食补贴费119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04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822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119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874元、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2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847.5元,以上合计213564.5元。利息自生效起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