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8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3民初7812号 |
案号 |
(2020)粤1973执82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0208607688】。限被告深圳市川达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金田涂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00481元及利息(以200481元为本金从2019年4 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被告雷建对本判决第一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08元和保全费1522元,均由被告深圳市川达塑胶模具有限公司、被告雷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